海南热带海洋学院教育基金会获得2017年度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通知
作者:教育基金会 来源:教育基金会 时间:2017-08-10
海南省财政厅等关于2017年度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2017年第1号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审批有关调整事项的通知》
(财税(2015)141号)有关要求,现将2017年度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
扣除资格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7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第一批)
1.海南弘毅扶贫慈善基金会
2.海南省显卿文化教育发展基金会
3.海南南海慈爱基金会
4.海南省李慧智教育基金会
5.澄迈县教育科技发展基金会
6.海南成美慈善基金会
7.海南三亚南山功德基金会
8.海南省校园足球基金会
9.海南农信慈善基金会
10.海南省残疾人基金会
11.海南省志愿服务发展基金会
12.海南省医疗救助基金会
13.海南省海南中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14.海南大学教育基金会
15.海南改革发展研究基金会
16.海南广济慈善基金会
17.海南金光助学与环保基金会
18.海南热带海洋学院教育基金会
19.海南省杨秀英公益基金会
20.海口市见义勇为奖励基金会
21.海南南海文化发展基金会
22.海南苏轼文化教育基金会
23.海南省旭日东升慈善基金会
24.海南中金鹰和平发展基金会
25.海南省关心下一代基金会
26.海南南海发展和平基金会
27.三亚宪清养老基金会
28.海南省慈航公益基金会
二、2016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
1.海南苏轼文化教育基金会
2.海南世界联合公益基金会
三、纳税人通过上述基金会、社会团体用于公益性捐赠,按照现行税收法律、行政
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
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民政厅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
2017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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